远离非法集资陷阱 过好新春幸福年
来源: 2023-01-20 18:13 点击:120 次

春节前后是非法集资“回潮”高发期,不法分子打着“金融创新”“绿色发展”“区块链”的旗号,通过发行所谓“虚拟货币”“虚拟资产”“数字资产”等方式吸引公众投入资金,并利诱投资人发展人员加入,不断扩充资金池,侵害公众合法权益。

监管部门提示,年末岁初是防范非法集资活动的重要节点,呼吁有关单位需加强宣传引导,结合自身实际业务,运用各类线上线下渠道,做好宣传教育工作。作为人民银行备案的企业征信机构,金蝶征信有限公司专家提醒广大群众,要警惕包装高大上的空壳公司。不法分子设立多家空壳公司,租用核心商业区高档商务楼,形成所谓的集团公司,通过网络、媒体甚至明星代言等方式进行宣传,营造“高大上”的假象,最终目的就是以资产管理、股权投资等为名义的非法集资,要充分查验筹资主体企业的信用背景,查看其经营异常记录和信用记录,谨防被骗。

什么是非法集资诈骗?

非法集资诈骗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,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使用诈骗方法,向社会公众(包括单位和个人)吸收资金的行为。

非法集资有以下三个基本特征:一是非法性,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;二是利诱性,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,正规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均不承诺保本保收益;三是社会性,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,“不特定对象”即社会公众。

常见股权投资为名义的非法集资的种类

(一)设立互联网企业、投资及投资咨询类企业、各类交易场所或者平台、农民专业合作社、资金互助组织以及其他组织吸收资金。

如:原始股非法集资。以在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“上市”为噱头,向老百姓发售原始股吸收资金。

(二)以发行或者转让股权、债权,募集基金,销售保险产品,或者以从事各类资产管理、虚拟货币、融资租赁业务等名义吸收资金。

如:投资理财非法集资。投资公司、理财公司、财富公司等,以投资项目或发售理财产品名义,承诺高回报零风险或低风险,向公众吸收资金。

九大警惕要牢记

尽管非法集资诈骗陷阱多,但“万变不离其宗”,都是通过许诺回报来非法吸收公众资金,看清非法集资真面目,切实提高防范辨别能力,需要做到“九警惕,四牢记”。

九警惕包括:警惕看广告赚外快;警惕消费返利;警惕境外投资股权、期权、外汇、贵金属;警惕投资养老产业可获高额回报或“免费养老”“以房养老”;警惕私募入股、合伙办企业但不办理企业工商注册登记;警惕投资虚拟货币、区块链;警惕街头、商场、超市等发放投资理财等广告;警惕组织招揽老年群众的考察、旅游、讲座等;警惕公司、网站及服务器在境外的理财投资。

同时,要牢记:投资是有风险的;应该选择正规机构,尤其是老年人群,在购买投资理财产品前,多咨询正规金融机构的专业人员;不要被“保本高息”“保证收益”等说辞迷惑;增强个人信息安全意识,慎重对待合同签署环节,不在空白合同签字。

行业专家表示,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,才能有助于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非法集资风险;广大人民群众加强金融知识学习,才能有效应对金融风险、避免经济财产损失。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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